规章制度

学生自习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量:

1图书馆自习室供本校学生自主学习使用请自觉遵守自习室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每天开放时间:洋浦馆 8:00 ~ 23:00,昆师路分馆 周一至周五8:20~22:30周六、周日8:40~22:30

2自习室座位随来随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一旦发现有占座现象,占座物品将被清除,并集中放至图书馆规定的地方,占座者自行领取(占座物品丢失责任自负),若三日内占座物品无人认领图书馆按废弃物处理。

3自习期间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学习结束离开或自习室关闭时做到桌椅上无任何物品,个人物品遗失、损坏,后果自负。

4保持自习室秩序。手机应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接电话时自觉到室外接听。不得在自习室和楼道内打闹、大声喧哗以及从事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5保持自习室环境整洁。不得在桌椅、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广告;不得擅自挪动自习室桌椅;不得将宠物、食品带入自习室;不得在自习室内吸烟。

6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自习室。

7严禁在自习室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自习室内违规使用电器。

8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9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202309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电子阅览室服务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