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从宏观层面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8年全球数字经济总规模超过30.2万亿美元,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约占全球15.6%,仅次于美国,占我国GDP比重达到34.8%。在产业层面,不同产业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新一代信息技术集中应用于消费服务领域,制造业数字化仍处于初级阶段。在企业层面,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水平差异较大,行业领先企业抢占数字化主动权,中小企业数字化进程较慢。
为加强数字经济发展,有效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亟需进一步梳理数字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明确政府、市场职责与边界,通过政府-市场双元协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建议:
一、强化政府政策支持,引导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1.加强国家顶层设计,制定数字经济国家发展战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实现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战略的相互协调。完善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的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国家数字经济发展路线图。
2.厘清部门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梳理工信、金融、公安、网信等部门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各自职责边界,注重包容性和公平性,构建主体明确、分工协作的治理结构,推动多边监管,形成监管合力。
3.推进数据安全法规建设。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添加数字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逐步弥补法律确认难、保护范围有争议等数据产权保护的漏洞。推进《数字经济法》的出台,特别是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完善我国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在数据跨境流动、数据储存本地化等方面加强监管。
4.加大数字经济财税优惠力度。以财政部为主导,以对数字经济企业金融财税的优惠供给推动企业加大数字化研发投入。提高数字技术、产品研发费用在应纳税额时加计扣除的比例,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特征、产品形态、价值链条更相匹配的税收征管制度。
5.加快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信部为主导,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超前布局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网络体系,加速推动数字基础设施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与大型平台企业共建共营数字化转型的通用性基础软硬件和应用平台,降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
6.构建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体系。以国家统计局为主体,将数字经济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中,建立对数字经济规模和贡献的测度标准,扩展多种核算方法。构建国家、行业和企业层面的数字经济发展评价体系。
二、政企合力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保障数字经济发展要素基础
1.加快自主工业软件开发。部署一批面向制造工艺和制造流程的研发设计类及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重大科技专项,以优秀制造业企业为核心,以“政产学研”合作创新为模式,加速成果转化及与垂直行业技术的深度融合。
2.加速数字化赋能平台建设。政府推动大企业搭建工业云平台,建立工业互联网系统,形成基于大型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平台和面向中小企业的安全稳定的数字化赋能平台。监管部门需重视平台企业成本定 价、用户使用规则、信息安全等,保护平台使用企业的利益。
3.推动数字化转型服务型企业和行业数字化标准发展。政府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先行数字化转型,形成数字化赋能能力,向同领域企业输出数字化转型服务。将经验转化为行业数字化转型模式,形成数字化转型的基础通用标准、关键技术标准、业务标准、服务标准等,以标准带发展,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可持续长远发展。
4.强化数字化人才培育。政府选择一批国内重点高校,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学科专业教学,布局面向细分垂直领域的跨界技术人才培养。以校企深度联合培养为手段,针对行业发展与需求培养具有实操能力的应用人才,重视数字化管理人才的培养。
来源:中国统一战线新闻网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