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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10个学位点通过学位点合格评估抽评和专项评估


发布日期:2020-05-08      浏览量:

    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对已完成评估的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抽评和专项评估。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和专项评估的结果。我校5个博士点、2个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在抽评中被评为合格;2个博士点参加了专项评估,结果也是合格。

  我校参加学位点抽评的分别是:世界史、地理学、生态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公共管理等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气象学、应用化学等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教育硕士等1个专业学位硕士类别;我校参加学位点专项评估的是:海洋科学、工商管理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规定,学位点合格评估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质量监管的重要举措。每六年评估一次。首次评估始自2014年,2019年完成。我校积极准备,认真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评估工作。

  2019年国务院学位办对完成学位点自我评估的各高校进行了抽评。近日公布的抽评结果中,2251个学位点结果为“合格”,8个学位点为“不合格”,33个学位点为“限期整改”。结果为“不合格”、“限期整改”的学位点将被取消学位授予权和停止招生。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2020年5月7日